根据马克斯·韦伯的观点:一个统治集团的权威主要有三种来源,即传统、魅力和理性。现代化的历程反映在政治层面上就是前两种权威衰退的过程。理性权威的来源,在今天看来,几乎只有革命和选举两种。如果说中国的人大制度只是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代议民主共和政体的话,那么无论国情如何特殊,形势如何复杂,都绕不开以民主选举为主要内容的政治参与。西方学者普遍认为:如果选举不能包括宣传、充分讨论、特别是竞争等要素的话,便是毫无意义的。于是,在大力提倡社会主义民主的当代中国,搞不搞竞选便成为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
本人认为:中国应该搞竞选,但必须有节制地逐步铺开,其路线图大体上类似于中国对外开放的历程。
首先,中国的竞选应该从试点开始,就好比当年的“经济特区”。调查表明:中国民主化热情最高的地区,既不是那些经济最发达的沿海城市,也不是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西部内陆地区,而是位于那些经济发展水平居中的省份。在那里,人们觉得有必要且愿意诉诸政治来改善他们的生活现状,客观上他们也具有一定的政治参与的物质的和精神的基础。而竞选的突破点应该是县,因为它既不太大,也不很小;既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又有一定的行政执行力。县级竞选的尝试,还可以为定量研究和实证哲学提供中观层面上的素材,为社会舆论的传播营造规模化的效应,更重要的是,改革者可以把风险和代价限定在一个可以接受的程度上。因此,试点应从经济水平居中的县开始。
在制度设计上,立法机构和行政体系首长必须由直接民选产生。由于涉及范围较小,可以以更大的资金来降低候选人的准入门槛。参选人应拥有充分的时间提出竞选纲领、发表公众演说、走访选民以及与对手公开辩论等。当选后的人大代表或行政首长须定期向原选民公布工作进展。新的政府系统须拥有较现在更大的自决权,并鼓励不同政见的碰撞与有序竞争。对于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人事任免和政策选择,只要为宪法精神所容许,则必须得到上级领导层的充分尊重,至少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给予一定的实践机会。最终在合理制度的保证下让民众自己来决定本地区的发展前途,充分发挥每个人的积极性、主动性。
在自由的、以个人竞争为主体的选举中,必定会逐渐形成一些类似政党的政治实体,来协调各方利益诉求,统筹整个选举过程。如果政治层面上的控制力度不很大的话,在民众的支持下,原先非常弱小的政党很可能迅速成长为能与占统治地位的政治力量相抗衡的势力,或同一政党因内部政见不合与利益驱使而自行分裂,即所谓“势力均衡”的游戏。因此,特别是在试点时期,现行政党制度及其与其他政府系统之间的关系也应做适当调整。但正如限制是对自由最好的保护一样,竞选以及在此基础上可能出现的政党对抗都应该以各国民主化的历史为鉴,在实践中充分发挥能动性,避免极端和动荡。
但说到底,竞选的第一步毕竟是试点,其中的不确定性是普遍存在的。因此,在试验期间,应该也必须对起初的制度设计做相应调整,如果条件成熟,再在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全面分析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基础上逐步推开。但这一切都建立在竞选能在政治民主、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明显的积极效果的基础之上,如果在实践中,竞选非但不能充分展现其有利方面,反而成为经济停滞不前和社会群体性事件频发的根源,那也完全不排除暂停竞选尝试的可能。
如果将未来的竞选改革与对外开放相比较,则两者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旗帜下,前人没有为我们提供任何可以直接运用的理论,只有靠我们自己在实践中不断检验真理,发展真理。当初的对外开放所面对的“姓社姓资”的质疑,绝不亚于今天推行竞选尝试时可能遇到的压力,同时,许多东方国家或地区在二战后的民主化进程——如日本、台湾地区和印度等——都产生了诸如贿选、政商勾结、集体腐败、政治垄断、选举欺骗等问题,这些也都是我们在竞选中很可能遇到的。
在今天的深圳等地,由于当年率先对外开放所导致的治安、贫富分化、信访等问题依然突出,但在它后面则是全国经济腾飞的大趋势。马克思也指出: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国家,如果跨越卡夫丁峡谷而直接进入社会主义,则必须补上资本主义民主这一课。那么,当再次面对机遇挑战并存的形势时,就让我们怀着当年的勇气与决心,去开拓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又一个新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