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已于5日上午9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此次会议会期9天半,于14日上午闭幕。在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们提出了不少关乎民生、经济、环境等的提案,如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开放独生子女政策试点二胎以及节能减排新能源应用的普及等等。有媒体赞称今年人大代表中的“雷人”、“雷语”明显减少,含金量很高,显示出代表们日趋成熟理性的议政素质。全国人大是一种代议制民主政体,权力来源于人民,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是产生与被产生、议决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就是说全国人大最主要的功能之一就是看紧纳税人的钱袋子,对政府预算案中下一年度想收的钱和想花的钱是否合理进行审核、修改和监督。因此每年全国人大最重要的议题之一就是审议政府提交的新一年度预算草案。
今天我想就人大监督预算中存在的问题谈一下自己的看法。根据人大会议的日程,3月6日拿到预算资料的人大代表,于8日一天进行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并且在14日进行表决。问题在于,这份预算资料合计700多页,其中有300多个表格,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审查这么多内容是不切实际的,更何况并非所有人大代表都对此类数据审查工作熟悉、专业。《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国家权力都属于人民。要落实这一点,就财政预算而言,最基本的应该是完全的透明和公开,给予全国人大代表们充足的时间去了解、审查。我认为,预算审查的是否公开、透明是关系要全国人大能否真正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一重要因素,而在目前的体制下,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人大代表们在审议政府预算时几乎无话可说,在不十分了解的情况下即使提出些什么又能有多少含金量?并且,预算资料本身还存在缺陷,比如预算支出上只表明了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教育、卫生、环保等范畴,但没有落到实处。
一些专家、媒体人建议的那样,也许可以考虑在会前提供各种渠道将预算编制情况公布于众、使全国人大代表们提前一个月获得预算报表资料,以此获得充分的接受人民监督以及征求选民意见的时间。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吴晓灵在接受采访时也提及了审预算时间短,不能发挥人大代表审查预算的作用,她的建议是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的作用,人大常委会提前集中审议预算。我个人还是比较倾向于前者,一来人大常委会委员有一部分任职于政府机关(?),对此提出的意见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二来全国人大的根本还是在于代表人民,可能的话,还是应该重视民意的传达。
不管怎么样,全国人大应该充分发挥监督“一府两院”的作用。既然预算审查在资料的透明度和完整性以及整体安排合理上的问题已经被发现,就应该得到充分的关注而且不能永远只停留在关注上。另据介绍,预算法的修改已经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计划。修改的重要内容就是将所有政府收支都纳入预算,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使“预算外收支”成为历史。政府预算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不仅在预算编制准备时要严肃,在预算审查时要严肃,在预算执行是更应该严肃,希望这部期待已久的预算法早日发挥它应起的作用。